招聘范围 市教育局直属中学,各区教育局、各新区公共事业局(社会建设局)下属中学(含完中、九年一贯制学校、中等职校)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有关人员。 资格条件 (一)职位资格条件(需同时具备): 1.年龄在45岁以下(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)。盐田区属中学报名的,年龄可放宽至52岁以下(1965年5月1日以后出生); 2.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,已聘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(岗位); 3.现已聘市、区(含新区)属中学校长,或副校长3年及以上。 上述所有时间计算截止至2017年5月1日。 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接受报名: 1.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; 2.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; 3.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; 4.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(基本合格)、不称职(不合格)情况的; 5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|